各中标供应商:
现将长春市财政局2020-2021年度长春市市直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团体组织物业定点服务补充招标项目(项目编号:JM-2020-11-13616)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相关信息明确如下:
一、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《中标通知书》三日内,向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专户交纳履约保证金,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。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须在转账凭证备注栏里填写(采购项目+采购项目编号)。
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账户:
开户名: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政府核算大厅
账 号:7240620120000022-90500101
开户行:吉林银行长春新城支行
二、中标供应商请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《长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020-2021年度物业服务定点采购合同》打印一式两份,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,连同履约保证金收据(或履约保函),于2020年12月23日至24日,到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211室签订定点采购合同。
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(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)
2020年12月21日